为确保我市镇街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充分发挥职权赋能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7月3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在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举办了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实施事项业务培训班,共27名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梁艳敏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责任感。各乡镇明确职责边界和执法权限,确保在行使职权时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并要求各镇乡综合执法人员要加强交流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切实将学习交流成果转化为实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
培训班上,市卫生监督所监督邹丽婷就卫生健康部门下放的第一批13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执法职权涵盖的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这四个项目内容进行总体学习和回顾,把涉及的法律法规、执法依据、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实务进行讲解,并就上述四方面的行政执法列举案例进行详解,内容突出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动了赋权镇(街道)下放事项平稳衔接。